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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香港留学】自考本科、专转本的学生可以来香港读研吗?

    近期,在后台收到很多提问如:自考本科能否申请香港读研究生?专转本是有机会来香港读研?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答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各大院校的基本入学要求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由上可见,只要拥有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即可以申请香港研究生课程哦!注:学士学位+毕业证是内地特色,所以香港毕业生只会有一张证书,写明你完成课程并获得学位,效力等同于双证哦!那么,学士学位和毕业证有什么区别呢?▲毕业证:学生通过注册学籍,修

  • 【香港留学】盘点申请香港研究生的一些常见问题!

    港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已经开始了,在申请港校研究生时有常见的问题呢,下面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下。

  • 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目前,我国只有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依法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规定有:(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依法设立和举办;(二)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三)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得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四)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应当与其在所属国颁发的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 如何判别和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法性?

    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仅获得筹建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不得招生的。  目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批准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完成复审的部分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已经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

  • 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课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课程应当注意的事项有:(一)查看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以确定该机构或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二)保留招生简章或者相应广告;(三)向该机构或项目缴付费用时,应当核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索取*或收据。

  • 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另外,教育部还配套了若干规范性文件,这些都可以在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工作平台上查阅到。

  •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从中我们可以明确,(一)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二)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三)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 如何查询问中外合作办学的各类信息?

    答:为便于社会各界查询和了解中外合作办学的各类信息,教育部在教育部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栏目,其中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进一步沟通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和信息,加强对 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管,保护广大就学人员的利益,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建立了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专门发布和公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 下一步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下一阶段,教育部将继续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二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和统筹谋划,对*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强调和鼓励高水平大学强强联合,对高校内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突出双方办学特色,鼓励双方发挥综合学科优势,在学科专业管理方面多做探索,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重点突出专业优势和课程设置。三是加强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发现、宣传和推广

  •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快速发展。2012年,先后批准正式或筹备设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5所*设置的中外合作大学,批准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合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6个高起点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全国本科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和高校内设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43个。  

  • 请问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1780个。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了我国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引进了较为先进的教育资源,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同时,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了办学体制改革、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了办学活力,对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关注度、信誉度、品牌度明显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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